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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私人调查:关于再婚夫妻婚后的财产认定的规定有哪些?

发布时间:2024-12-13

一、关于再婚夫妻婚后的财产认定的规定有哪些

关于再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取的财产如何进行定性的问题,在法律规定方面,通常情况下,如果在婚后取得了某种财物,且没有任何特别的契约或协定对其进行约束,那么这种财物便可被视为是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。

其中包括,双方在工作中所赚取的工资和奖金,以及通过投资、生产经营等方式而产生的盈利收益等等。

然而,有几种特定情况需要单独考虑。

首先,如果某位夫妻中有一方因为人身伤害而得到的赔偿金或者补偿款,或者是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仅归属于该方所有的财产,这些都将被视为个人财产,不纳入夫妻共有的范畴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

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

(一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

(二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

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

(四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

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

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

二、关于再婚夫妻婚后的财产认定正确的是哪一项

在我国,对于重组家庭中婚后所取得的财产,法律原则上将其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,除非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另行达成了明确的协议或规定。例如,婚后夫妻双方各自的薪资收入、奖金收入以及通过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收益等,通常被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。

然而,若其中一方由于遭受人身损害而获得的医疗费用、残疾人士生活补贴等,则应当被视为该方的个人财产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

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

(一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

(二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

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

(四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

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

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

三、关于再婚夫妻婚后的财产认定正确的是什么

关于再婚夫妻婚姻生活中所积累的财富,除非他们有特别明确的协议,否则应当视为他们的共通财产。这其中包括了他们婚后所获得的薪资、奖金以及生产经营的利润等等。

然而,如果某一方因为身体遭受伤害而得到的医疗费用或者残疾

人生活补贴,那么这些都应该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。

此外,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来确定他们婚后财产的所有权,只要是有这样的约定,就应该按照约定的内容去执行和处理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

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

(一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

(二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

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

(四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

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

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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