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协议分割
如果结婚不到一年离婚,夫妻二人能够达成分割协议的,按照分割协议分割共同财产。协议分割体现了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自主处分权,可以根据双方的意愿和实际情况进行财产分配,例如双方可以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,另一方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等情况。
二、法院判决分割?
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
在分割财产之前,需要区分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。夫妻个人财产归属个人,不参与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分割。夫妻共同财产才是分割的对象。一般情况下,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,但特殊情况有约定的除外。例如,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,而婚后双方的工资、奖金、生产经营收益等通常属于共同财产。
法院判决遵循的原则
男女平等原则
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,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,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。比如在分割家庭存款时,双方应平等地按比例分割,不会因为性别而有差别对待。
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
这里的照顾,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,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,比如住房,分配给女方。如果离婚时有未成年子女,在分配财产时也会考虑到子女的抚养、教育等需求。例如在处理唯一住房时,可能会倾向于分给抚养子女的一方,以保障子女的稳定生活环境。
照顾无过错方原则
如果一方存在过错(如重婚、与他人同居、实施家庭暴力、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),离婚财产分割会照顾无过错方,及对无过错方多分财产,但主要还是看法官是否认可此项分割标准。
有利生活,方便生活原则
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,不应损害财产效用、性能和经济价值。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,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、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;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,要尽量满足双方生活的实际需要。比如,一方是农民,以耕种土地为生,那么在分割农用机械等生产资料时,可以考虑分给这一方;对于家庭中的日常用品,可以按照双方的生活习惯进行合理分配。
一方因抚育子女、照料老年人、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补偿原则
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、照料老年人、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,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,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。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判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