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婚财产分割主要遵循以下原则:共同财产平等分割,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,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,协议优先,过错方少分或不分。具体规则如下:
1. 共同财产的分割
平等分割: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、奖金、生产经营收益、知识产权收益等,属于共同财产,一般应平等分割。
协商优先:双方可以协商分配方式,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,协商结果有效。
特殊情况:如果一方对家庭付出较多义务,可以请求适当补偿;若一方隐藏、转移财产,可能少分或不分。
2. 个人财产的处理
归个人所有:婚前财产、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、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,属于个人财产,不参与分割。
增值部分:婚前财产在婚后的增值部分,一般归原所有人。
3.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
倾斜分配:在分割财产时,法院会适当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和女方的权益,以保障其生活需求。
4. 过错方的影响
少分或不分:如果一方存在重婚、虐待、遗弃等过错,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,并在财产分割时获得更多份额。
5. 特殊财产的处理
房产:婚前房产婚后共同还贷的,取得房产的一方需返还对方已付按揭贷款的一半及利息。
股权:涉及公司股权的,需协商或通过法院判决处理,可能涉及股东同意或优先购买权。
6. 父母财产的处理
不参与分割:父母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离婚时不能分割。
总结:离婚财产分割以公平合理为准则,综合考虑财产性质、双方贡献、过错情况等因素,确保双方合法权益得到保障。